东营律师告诉你,刑事案件,为什么要聘请律师进行会见?
刑事案件,请律师会见当事人,可以起到以下作用:
1、及时安抚嫌疑人波动的情绪,避免对嫌疑人身体不利,或作出不利于案件的口供或行为;
2、及时了解案件真实细节,以便律师分析辩护方案;
3、及时了解办案单位对嫌疑人的讯问过程,以便分析办案单位的办案思路和掌握证据的情况;
4、让嫌疑人明白做笔录的注意事项,避免出现不校对口供、被逼供、诱供的情况;
5、分析案情,为嫌疑人梳理思路;
6、分析案件无罪或者罪轻的理由和情节,让嫌疑人学会对自己的行为进行辩解;
7、分析是否有对嫌疑人有利的证据需要提取,以便及时固定、调取证据;
8、形成初步的辩护思路,并向嫌疑人阐明思路,听取嫌疑人本人的意见,确定未来辩护方向;
9、协助沟通与案情无关的家庭事务;
10、为嫌疑人答疑解惑。
东营律师在什么时候可以会见犯罪嫌疑人?
根据《刑事诉讼法》规定,犯罪嫌疑人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,不需要经过办案单位同意,辩护律师持委托书、律师事务所介绍信、律师证可以依法在看守所会见犯罪嫌疑人。
但是,对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案件、恐怖活动犯罪、特别重大贿赂犯罪案件,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,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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